根据《陕工职院教职工外出考察补助细则》,现将教职工寒假外出考察补助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上学期本人报名并经工会审核通过的教职工。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实际票据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实际票据金额补助;实际票据金额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补助。
二、补助票据审核时间:
审核时间为3月9日至3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已签字确认寒假外出考察补助条件的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交票据。
三、补助票据要求:
1、随旅行社外出考察的同志凭旅行社的正式合同和发票给予补助。
2、自行外出考察的同志凭旅游景点的门票及相关住宿费、交通费、餐费等正式发票给予补助,同一景点限报一张门票。
3、自驾车外出考察的同志凭旅游景点的门票及相关住宿费、餐费,到旅游景点的过路费、过桥费、加油费等正式发票给予补助,咸阳加油票仅限一张。
四、补助程序:
1、请在陕工职院费用报销粘贴单上粘贴好寒假外出考察的相关票据,并在陕工职院费用报销单上填好项目、票据张数、金额等内容;
2、持已经粘贴好的寒假外出考察相关票据前往崇文南楼十一层工会办公室韩玉玲老师处,办理审核及相关财务手续;
3、具体领款时间另行通知。